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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的通知
来源:恒爱网络       发布时间:2010-9-16
关于进行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的通知
 
为了全面履行国家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》,已有备案号的网站必须在2010925日前完成备案信息的核验工作,所有通过本公司接入的网站必须履行备案信息核验的义务。根据国家法规: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一万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。如果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。所以请您务必提供准确、真实、完整的备案材料和信息,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。
 
核验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:  

材料名称
材料要求
书面形式(份数)
电子档(份数)
材料
网站主办者身份证明
 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,企业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(网站负责人一般为企业法人,如果法人代表不方便提供,可以委托其他人,但必须有书面的法人授权委托书)
2
1
 
域名证书
 请到域名注册公司索取,域名证书所有人必须跟网站主办者一致,一个备案号下有多个域名者,需要打印所有域名的域名证书
2
1
互联网信息安全承诺书
 企业用户请网站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,个人用户请网站负责人签字
1
0
照片
 带有工信部统一印发的幕布背景的网站负责人正面照片
1
1
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
客户只要填写网站主办者名称(和域名所有人、备案信息中主办单位名称三者一致)、网站域名(可以填写多个域名,用分号分开)和网站负责人签字(企业用户请网站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,个人用户请网站负责人签字),请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信息(书面请用黑色水笔填写)
2
0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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